泰國90天報到(TM.47)指南:截止日期、線上申報、罰款
泰國90天報到的要求,亦稱為 TM.47,是許多在國內連續居留超過90天的外國人需履行的例行義務。它用以向移民局確認您目前的居住地址並協助維持您的紀錄更新。本指南說明誰需報到、何時申報、申報窗口與寬限期如何運作,以及四種提交報到的方式。
- 誰需報到:大多數長期停留的非移民簽證類別;在泰國逗留未達90天者免除。
- 何時報到:每90天一次;可於到期前15天內至遲到期後7天內申報。
- 如何報到:親自、線上、掛號郵寄或委託代理。
- 主要表格:TM.47(報到)、TM.30(居住通知)、如適用則提供再入境許可。
什麼是泰國的90天報到?
法律依據與目的
泰國90天報到依據為移民法 B.E. 2522 (1979) 第37條。這是一項行政義務,要求某些外國人在連續居留泰國超過90天時,向移民局確認其目前地址。目的是維持非公民居住地的準確、最新紀錄,且不影響其基本移民身分。
此義務與簽證有效性、簽證延長、再入境許可或超期停留管制分開。它僅在您達到連續90天居留時適用。「連續」意指您實際在國內的每一天都被計算,若您離境再入境則計數會重置。如果您在達到90天前離開,則免於申報;若繼續留在國內,則必須自最近一次觸發日起每90天報到一次。
誰需報到與誰免除
,包括商務(B)、退休(O-A、O/X 或 O retirement)、婚姻(O)、教育(ED)以及某些志願或宗教類別。長期居留(LTR)簽證持有人則改為按年度報到。反之,觀光客或在90天內離境者通常免於報到,因為其未達到連續90天的居住。
外交官、領事人員及某些政府或國際組織官員通常依相關協定免除。受扶養者通常需個別報到,但實務上監護人或主簽證持有人可代為處理未成年人的提交。對於學生與志願者簽證,各省程序可能略有不同,因此建議向當地辦公室確認是否可線上申報及是否需額外文件。當您的類別涉及就學、實習或無償服務時,務必核對地方指引。
截止日期、申報窗口與重置規則
首次報到、後續報到,以及到期前15天至逾期7天的窗口
您的首次90天報到通常應於入境日或您當前居留許可開始日的第90天到期,具體以移民局記錄為準。此後,您需每90天報到一次。泰國移民規則提供一個實務窗口:您可以在到期日前最多15天申報,並在到期日後7天內申報而不受罰。在此窗口內申報有助於避免罰款並確保持續更新紀錄。
可將時間線想像如下:到期日為連續居留的第90天。提前申報窗口自第75天開始,寬限期延至第97天結束。舉例說明如下,您可依情況調整:
- 入境日:第0天(開始計算)
- 提前申報窗口開放:第75天
- 到期日:第90天
- 寬限期結束:第97天
若您採用線上申報,請務必在到期日前至少15天提交,以便處理。若以郵寄方式,請提前寄出以因應郵件運送與辦公處理時間。務必保存及時提交的證明,如郵寄收據或線上申請確認。
離境與再入境如何重置90天計時
當您離開泰國後再入境,90天計數會重置,即便您持有再入境許可也一樣。新的90天期間從您最近的入境章開始計算。此規則常影響商務旅客與常飛行者;他們若經常出境再入境,可能永遠無法達到連續90天,因而不會產生報到義務。
需注意的是,這與超期停留管制是不同的概念。超期規定與護照上許可停留日期相關,並不因90天報到而改變。您仍須遵守許可停留日期,並在資格允許下申請延長或正確使用再入境許可。90天報到僅用於確認長期居留期間的居住地址,並不賦予延長停留的授權。
如何提交90天報到(四種方式)
親自提交(TM.47)
若您是第一次處理或線上申報被退件,親自辦理通常是最直接的方法。您需在該管轄您登記地址的當地移民局提交填妥的 TM.47 表格並提供所需護照影本。部分辦公室採預約系統,排隊情況會因省份與季節而異。
請依循以下從到達到領取收據的5步檢查清單:
- 準備文件:填妥並簽名的 TM.47、護照資料頁影本、目前簽證/延長頁影本、最近入境章影本、再入境許可(如有)、以及若有則提供先前的90天報到收據。攜帶正本備查。
- 確認地址一致性:確保 TM.47 上的地址與聯絡電話與您的 TM.30 記錄相符。
- 前往正確辦公室:到負責您登記居住地的移民局;如需排隊號或預約確認,請一併帶上。
- 提交與核對:向櫃檯人員出示文件;回答任何補充問題並於要求處簽名。
- 領取收據:取得蓋章的單據或貼紙,標示下一次到期日;妥善保存並拍照備份。
線上提交規則與限制
泰國的線上90天報到系統旨在提升便利性,但有特定限制。在多數情況下,線上申報僅在至少已有一次先前的親自或核准的報到紀錄後可使用。您應在到期日前至少15天上傳申報,以便預留1–2個工作日的處理及可能的更正時間。保存電子核准收據,因日後延簽或查驗時可能需出示。
為降低退件風險,請精確對照官方紀錄填寫資料。常見問題包括姓名格式差異(例如名與姓的順序)、TM.30 地址不符,以及護照號碼輸入錯誤。建議採用簡單的四步流程:依護照與 TM.30 中的顯示準備資料、在有足夠時間前提交線上申報、每日監控狀態,並在核准後立即下載或列印核准收據。若線上申報被退件,請在時間允許下修正後重送,或在截止日前親自辦理。
掛號郵寄提交
若您無法親自到場又不符合線上申報資格,掛號郵寄是一個實用選擇。您需寄送填妥的 TM.47、所需的護照影本,以及一個回郵的自備掛號信封,讓辦公室將正式收據寄回。使用可追蹤的郵務服務並保留所有交易憑證以證明及時寄出。
請將包裹寄往負責您登記地址的正確移民局,並確保在允許窗口內抵達。部分辦公室以收件日期(而非郵戳)判定時效,故請儘早寄出以避免爭議。於當地辦公室網站或電話確認當前郵寄地址與任何截止時間。在收到收據後,核對下一次到期日是否正確,並妥善保存。
委託代理(授權書)代辦
授權代表可代您提交90天報到。若您忙碌或需協助處理在地程序,此方法十分適合。提供簽名授權書、護照頁影本,以及當地辦公室要求的其他文件。服務費因人而異,可信賴的代理能減少文書錯誤與等待時間。
各省要求可能不同:有些移民局要求出示護照正本,而另一些則接受經認證的影本加上授權書。事先確認當地規則相當重要,包括接受的授權書格式以及辦公室是否偏好預約。保留代理所提交的一切副本,並在核准後立即索取收據。
所需文件與資料的正確性
TM.47 與護照影本清單
文件正確有助於快速核准。準備簽名的 TM.47 表格以及清晰的護照影本:資料頁、目前簽證或延長頁、最近入境章,以及使用再入境許可時的相關頁影本。如有先前的90天報到收據請一併提供。若親自辦理,攜帶護照正本以供查驗,並將數位掃描檔妥善儲存備用。
確保您的地址與聯絡電話與 TM.30 記錄完全一致。單位號、建築物名稱或區域拼寫的差異都可能導致退件。下表顯示不同提交方式通常哪些項目為必需或選項;提交前務必確認當地作法。
| 項目 | 親自 | 線上 | 掛號郵寄 | 代理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TM.47(簽名) | 必需 | 必需(電子表單) | 必需 | 必需 |
| 護照資料頁影本 | 必需 | 必需(上傳) | 必需 | 必需 |
| 簽證/延長頁影本 | 必需 | 必需(上傳) | 必需 | 必需 |
| 最近入境章影本 | 必需 | 必需(上傳) | 必需 | 必需 |
| 再入境許可影本(如有) | 如適用 | 如適用 | 如適用 | 如適用 |
| 先前的90天收據 | 建議 | 建議 | 建議 | 建議 |
| TM.30 收據/參考編號 | 常被要求 | 資料必須相符 | 常被要求 | 常被要求 |
| 護照正本 | 攜帶 | 非必要 | 非必要 | 依辦公室而異 |
| 授權書 | 非必要 | 非必要 | 非必要 | 必需 |
| 自備回郵掛號信封 | 非必要 | 非必要 | 必需 | 非必要 |
TM.30 居住通知及其重要性
TM.30 是將您連結到特定地址的居住通知。 。然而,租客常需確認此通知已被提交,因為移民局會以 TM.30 驗證您在 TM.47 上所填報的地址。若您近期搬家或再入境,您的 TM.30 可能需要更新。
TM.30 與 TM.47 不一致是退件的常見原因,尤其在線上提交時。若您的 TM.30 缺失或已過期,請立即要求屋主提交或更新。在許多省份,您也可自行申報或以租約、水電費帳單或產權證明等文件進行跟進。保留 TM.30 的收據或參考編號,若需向移民局證明地址時可備查。
罰則、罰款與移民後果
逾期或未報到的典型罰款
若您在7天寬限期後才自行申報,通常會被處以約 2,000 泰銖的罰款。若移民局或其他主管機關在檢查或查驗時發現漏報,處罰可能較高,通常約為 4,000–5,000 泰銖。上述範圍反映常見作法,實際數額會因地點或時間而異。
罰款與行政處理方式可能變動,故在接近或超過截止日時,請向當地辦公室核實最新金額。及時繳納並更正紀錄通常可解決問題,但反覆不遵從可能在未來申請或邊境查驗時招致更嚴格的審查。
對未來簽證延長與工作許可的影響
不良的報到紀錄可能使移民程序超出90天報到本身而變得複雜。在申請延長停留、工作許可或某些計畫福利時,官員可能要求查閱按時報到的紀錄。缺失收據、不一致的日期或無法說明的空白可能導致質疑與延誤。
為避免問題,請建立安全的數位檔案,保存所有90天收據、線上核准與相關確認。依日期存檔,並在檔名中包含護照號碼以便快速查找。若收據遺失,準備一份簡短書面說明,並攜帶其他合規證據,例如線上提交確認、郵寄追蹤紀錄或蓋章核准頁。
規劃與故障排除
常見退件原因與快速修正
許多退件是可避免的。資料不一致居首:姓氏被放在名字欄位、地址與 TM.30 記錄不符、或護照號碼多出或少一個字元。逾時提交、寄錯當地辦公室,以及掃描件有裁切或模糊也常導致退件。
使用以下簡短的提交前檢查表:確認您的全名與護照機讀行(machine-readable line)完全一致;核對日期格式與出生日期;使地址與 TM.30 完全吻合(含單位與區域);檢查護照號碼與任何前綴;確保所有頁面在需要處簽名;並確認您身處於到期日前15天至逾期7天的允許窗口內。若仍被退件,修正系統或人員註明的特定欄位,並儘速在窗口內重新提交。
時間緩衝與建議時程
建立時間緩衝是避免罰款與壓力的最簡單方式。於到期日前20–30天開始準備,確認 TM.30 狀態、檢查護照影本,並留意當地辦公室的變動。若線上申報,建議在至少剩下15天時提交,這樣若被退件或資料不符仍有時間在截止日前補救。
可參考的範例行事曆:第 -30 至 -20 天:確認 TM.30、彙整文件,若當省需預約則預訂;第 -18 至 -16 天:填妥 TM.47 草稿並交叉檢查拼寫;第 -15 天:線上提交或以掛號郵寄寄出;第 -10 至 -5 天:追蹤線上狀態或郵件投遞情形;第 0 天:到期日;若仍待處理或未解決,親自辦理。準備備用文件副本,並將所有確認與收據集中保存以利下次循環使用。
特殊情況:LTR 與 Thailand Privilege(Elite)
LTR 持有人之年度報到
長期居留(LTR)簽證持有人改採年度報到而非每90天一次。此較輕的頻率反映 LTR 類別為高技術專業人士、富裕全球公民及符合資格之受扶養者所設計。報到可能在指定服務中心或透過數位管道辦理,視您的所在地與最新程序而定。
報到時請攜帶您的 LTR 核准文件、護照以及任何來自 LTR 服務單位的指示。由於 LTR 政策持續演變,請在到期日前確認當前間隔與方法。若您更換地址或再入境泰國,請確認是否需採取額外步驟以保持紀錄一致。
Privilege(Elite)會員雖有禮賓支援但不免除義務
Thailand Privilege(Elite)會員並不免除90天報到義務。會員仍需在連續90天居留到期時確認住址。優點是禮賓服務可協助文件準備、排程與與移民局聯繫,對於常旅客與高層主管很有幫助。
實務上,多數會員在主要樞紐如曼谷、普吉與清邁能享有較順暢的協調服務,但罰款與合規規則對所有人相同,故仍要自行保留收據副本並在再入境或更換地址後密切注意到期日。
近期與即將到來的變動
TDAC 取代 TM.6 及過渡期間的入境證明
。官方系統截圖、護照入境章與航空公司確認郵件都可協助移民局核實您最近的入境,這對計算下一次90天到期日相當重要。
在過渡期間,部分辦公室可能要求額外的入境證明,特別是當您的數位紀錄尚未在各系統間完全同步時。請保留登機證、電子簽證確認與航空公司行程郵件至少一個報到循環,如能提供清楚證據將加速核實並降低延遲或補件的機會。
數位化增加與跨辦公室資料檢核
移民系統正變得更為互聯,各省間的紀錄不一致會更容易被標示出來。姓名格式的小差異或過時的 TM.30 都可能觸發線上退件或要求先更新紀錄再核准。未來可預期會有更多數位服務,同時要求更嚴格的身分與資料比對。
在線上申報時採取良好的隱私與正確性做法:使用安全網路、仔細檢查上傳文件,並避免在共用裝置上儲存敏感檔案。保存自己的入境章、再入境許可與收據主檔。每次搬家或再入境時,請及時更新 TM.30 以使其與下一次 TM.47 提交一致。
常見問題
什麼是泰國的90天報到,誰需申報?
90天報到是要求在泰國連續停留超過90天的大多數外國人向移民局確認現居地址的義務。適用於長期停留簽證持有人,例如商務、退休、婚姻或教育的非移民簽證。短期停留未超過90天者則無需申報。此義務為行政性質,與簽證有效性或延長分開。
我的90天報到何時到期?有何寬限期?
您的首次報到通常在入境日或許可停留開始日之後第90天到期,之後每90天一次。您可在到期日前15天至到期後7天內申報而不受罰。逾此窗口通常會被處罰。離境再入境後,請以最近一次入境日期重新計算到期日。
我可以線上申報90天報到嗎?誰有資格?
線上申報通常僅在至少已有一次先前的親自(或授權)報到紀錄後可用。您必須在到期日前至少15天提交線上申報。處理通常需1–2天,並會產出電子收據請保存。如線上申報被退件,可能需更正資料或改為親自申報。
申報90天報到(TM.47)需哪些文件?
請準備填妥並簽名的 TM.47、護照資料頁影本、目前簽證或許可停留頁、最近入境章、任何延長或再入境許可,以及先前的90天報到收據。多數辦公室也會要求房東或住宿處的 TM.30 收據。保留所有提交文件與收據副本。
若我錯過90天報到截止會怎樣?
在7天寬限期後才自行申報通常會遭處以約 2,000 泰銖罰款。若於檢查或機場查驗時被發現漏報,罰款可能較高(約 4,000–5,000 泰銖)。反覆未遵從可能影響未來延簽或工作許可申請。
離開再入境泰國會重置90天計時嗎?
會。離境並再入境會重置90天計時,即便您持有再入境許可。新的90天期間自最近的入境章開始。頻繁出入境可避免達到連續90天,因而無需報到。
我可以委託代理或他人代為申報嗎?
可以。授權代表憑授權書及所需文件可親自代為申報。專業簽證代理常提供此項服務並收費,協助處理排隊與避免錯誤。請確保代理可信且在適用情況下具備執業資格。
LTR 或 Thailand Privilege(Elite)持有人是否仍需報到?
LTR 持有人改為每年報到一次,而非每90天。Thailand Privilege(Elite)會員仍需完成90天報到,但可利用禮賓服務協助與加速處理。務必向移民局確認任何類別特定的最新規定。
結論與下一步
泰國90天報到程序是針對連續在國逗留超過90天的外國人所進行的定期住址確認。此程序與簽證有效性、延長或再入境許可分開,且每次出入境後會重置。大多數長期停留的非移民簽證類別需報到,而在90天前離境的觀光客等通常免於申報。LTR 持有人改為年度報到,Thailand Privilege(Elite)會員仍需遵從,但常可獲得禮賓支援。
請依據到期日前15天提前準備並利用到期後7天的寬限期,選擇最適合您的提交方式:親自、線上、掛號郵寄或由信任的代理代辦。保持 TM.30 更新、使所有表格資料完全一致,並保存每次的收據(數位與紙本)。如遇問題,修正資料不一致、確認您仍在允許窗口內,並向當地辦公室查詢具體程序。隨著數位系統擴展與入境文件向 TDAC 過渡,保存清楚的到境與居住證明將有助於未來順利完成報到循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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